川觀新聞記者 張庭銘 蔣京洲
12月11日,著名書畫家范曾通過個人認證微博發布手書并鈐印的《關于范曾的聲明》,宣布與妻子徐萌得子并遷入新居,即日起與女兒范曉蕙、繼子范仲達二人及其家屬斷絕關系。親生父女關系、繼父子關系是發聲明就能斷絕的嗎?這樣做,法律上是否承認?
為此,小銘邀請到了上海漢盛(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成都市優秀律師、四川省婚姻家庭專業律師劉娜來告訴你背后的法律知識。
劉娜告訴小銘,這份聲明內容涉及了范曾的親生女兒范曉蕙、繼子范仲達兩人。所以,要分情況進行討論。
先說下,范曾能不能通過聲明與親生女兒范曉蕙斷絕關系。劉娜介紹,在法律上,父母與親生子女關系是一種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是基于血緣形成的,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這也就是說,這種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不能通過任何協議、聲明或單方行為解除。因此,即使范曾發布聲明說要和親生女兒范曉蕙斷絕關系,但在法律上他和范曉蕙依舊存在父女關系。
再來說下,范曾能不能通過聲明與繼子范仲達斷絕關系。劉娜介紹,根據公開報道,范曾與繼子范仲達的父子關系是屬于姻親關系,且范仲達已經成年,范曾不用對其撫養。所以,他們兩人之間不構成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通俗地說,就是范曾與繼子范仲達的父子關系沒有達到被“視為”法律上父子的條件。在這樣的情況下,范曾可以選擇與繼子范仲達來往或不來往。
劉娜還介紹,根據民法典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也就是說,范曉蕙對范曾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并不會因為一紙聲明而斷絕。
劉娜告訴小銘,在該事件中,聲明的法律效力有限,更多是情感與社會層面的表達,不影響法定權利義務的存續。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一家人到這份上,一聲嘆息!
兩孩子做了什么事,讓老人如此寒心?是不是說的那位名人哦,事業有成,家庭關系不和也算不上完美!
荒唐的公眾事件,但也是極好的案例,講清了父母與子女和繼子女的關系,算是為普法做了大貢獻。
老來得子,份屬喜事,沒必要斷了親情間的聯系
舉手間盡顯理性
懂了,聲明在家庭法上完全無效!法律上切不斷血緣,但在商業上可以切斷授權;改變不了法定的義務與權利,但為后續的資產重組和可能的遺囑安排鋪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