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小伙周鳳剛,生命永遠定格在了四川西昌市的海河中。11月21日凌晨,為救跳河的女友李某某(化姓),周鳳剛跳入冰冷的河中。最終,女友被他推到岸邊獲救,他卻不幸溺亡。事發(fā)后,警方經(jīng)調查排除刑事案件。
“他都不會游泳!”近日,周鳳剛的父親及兩位表哥告訴紅星新聞,他們從警方了解到,周鳳剛與女友李某某相識不久,事發(fā)前兩人正在鬧矛盾。李某某跳河后,周鳳剛立即跳入水中救人,他奮力將李某某推向岸邊,李某某的閨蜜將李某某拉上岸,周鳳剛卻沉入了水中。
▲周鳳剛生前照片
周鳳剛的離世,讓家人陷入悲痛中。12月3日,周鳳剛的親屬告訴紅星新聞,經(jīng)調解,女方墊付了4萬余元安葬費,周鳳剛已于11月30日在老家安葬。目前,全家人仍深陷親人離世之痛,是否起訴女方主張民事賠償,等過一段時間后再決定。
紅星新聞記者嘗試聯(lián)系李某某及其家屬、閨蜜了解情況,但截至發(fā)稿時未獲回應。
事發(fā):
19歲小伙救跳河女友不幸溺亡
周鳳剛的表哥劉先生介紹,19歲的周鳳剛與其女友李某某相識僅幾個月,“他沒有把女方帶回過老家,我們是通過警方才了解到兩人是男女朋友關系。”
▲事發(fā)河段
據(jù)介紹,事發(fā)前,周鳳剛與李某某在鬧矛盾。劉先生稱,經(jīng)他們了解,11月21日凌晨,李某某及其閨蜜、朋友等多人在聚餐飲酒,李某某多次給周鳳剛打電話,邀請他出來喝酒。周鳳剛起初表示拒絕,可在李某某的反復邀約下,最終還是赴約。一同飲酒后,眾人陸續(xù)離場。
但是,此次見面并沒有讓兩人和好。劉先生稱,事發(fā)時,河邊僅有周鳳剛、李某某及其閨蜜三人。事發(fā)前,李某某曾對周鳳剛說:“你不理我,我就跳河!”后來,李某某給閨蜜發(fā)消息,閨蜜覺得會出事,匆匆趕到海河邊勸阻。沒想到,李某某最終還是跳了下去。周鳳剛當即脫掉外衣,跳入河水中施救。他奮力將李某某推向岸邊,李某某的閨蜜將李某某拉上岸,周鳳剛卻漸漸沉入水中。
事發(fā)后,轄區(qū)派出所接到報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處置,并對李某某及其閨蜜、參與飲酒的相關人員展開調查。經(jīng)警方調查,排除刑事案件。
小伙表哥:
他不會游泳,“太沖動了”
周鳳剛的死亡醫(yī)學(推斷)書記載,他出生于2006年7月13日,死亡于2025年11月21日,死亡地點為西昌市海河,死亡原因為溺水后呼吸衰竭。
▲周鳳剛的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
12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前往事發(fā)河段探訪,發(fā)現(xiàn)該河段設有護欄。此外,記者也從西昌相關部門證實了這起溺亡事件的發(fā)生。
“我表弟不會游泳,他可能下意識就跳下去救人了。”劉先生說。事發(fā)后,警方告知周鳳剛家屬,經(jīng)比對李某某、其閨蜜的筆錄,雙方說法基本一致,當天凌晨一同飲酒的人員也已做了筆錄,最終警方排除了他殺及刑事案件的可能。家屬對該調查結果表示認可。
周鳳剛的另一位表哥向記者介紹,周鳳剛家境并不寬裕,成長于組合家庭,家中有三兄妹,他排行老二。“他給我的感覺特別好。”這位表哥稱,周鳳剛是個孝順的孩子,只是性格偏內(nèi)向,不善于表達想法。至于他談戀愛的事,表哥此前并不知情,“他從未把女友帶回過老家。”
對于周鳳剛的不幸離世,兩位表哥滿是惋惜:“他救人的行為值得表揚,但就這么跳下去,自己又不會游泳,只能說他太沖動了。”他們認為,表弟當時完全可以選擇更安全的救援方式。
女方墊付4萬余元
小伙已在老家安葬
紅星新聞記者采訪獲悉,經(jīng)調解,李某某父母墊付了4萬余元用于周鳳剛的安葬事宜。近日,記者嘗試聯(lián)系李某某及其家屬、閨蜜核實相關情況,但截至發(fā)稿時暫未獲回應。
▲周鳳剛生前照片
劉先生介紹,他全程參與了調解,見過李某某家屬,但調解結束后,對方便再未露面,女方也沒有參加其表弟的葬禮。“現(xiàn)在家人很悲傷,得等過段時間情緒平復了,可能會起訴女方。”他認為,周鳳剛是為了營救李某某才不幸溺亡的,女方應當承擔一定責任。
兒子離世后,49歲的周先生憔悴了很多。他聲音哽咽地告訴紅星新聞,兒子不會游泳,已于11月30日在老家安葬。“這段時間都沒心思吃飯,整夜睡不著覺,滿腦子都是孩子的樣子。”談及兒子,他數(shù)次停頓,勉強平復情緒。他稱,相關事宜一直委托周鳳剛的表哥處理,至于是否起訴女方,等過段時間再和家人商量決定。
周鳳剛下葬后,他17歲的妹妹在社交平臺寫道:“哥哥,我們再送您最后一程。青山依舊,風從遠方來,此別,已再無見,小時候特別害怕墳地,現(xiàn)在才知道那些長眠此地的人都是別人日思夜想的親人……余生再無你!我的哥哥!”
律師說法:
男女朋友在法律上無明確救助義務
四川恒和信(涼山)律師事務所張?zhí)禅櫬蓭煴硎荆诜梢?guī)定上,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于其他危難情形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施救。如父母有救助子女的義務,夫妻之間有相互救助的義務,以及特定職責引起的救助義務如警察、醫(yī)生等因其職責而產(chǎn)生的救助義務。但實踐中應當注意的是,先行行為引起的救助義務?,即若一方行為導致另一方處于危險狀態(tài),則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害發(fā)生。若女方的跳河行為是男方的言語刺激或共同危險行為導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則男方即具有相應的救助義務。
張?zhí)禅櫬蓭熃忉專瑥哪壳胺梢?guī)定而言,男女朋友關系未被法律直接納入上述救助義務范疇。男女朋友關系屬于道德和情感范疇,而非法律上的特定身份關系(如夫妻、監(jiān)護人與被監(jiān)護人等),因此原則上不產(chǎn)生強制性的救助義務。
四川邁德律師事務所阿牛拉體律師表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規(guī)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在此事件中,男方家屬可以向女方主張進行相應的補償。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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