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張敏
12月17日,廣元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名單。
決定免去:
格日樂的廣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wù)。
免去:
雍明星的廣元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任命:
羅小軍為廣元市監(jiān)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溫開雪的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何偉的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任命:
劉利華為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
蔡汐雨為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黃輝的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羅文華的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劉偉的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蒲建新的廣元市榮山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李明榮的廣元市榮山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wù)。
任命:
李明榮為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黃輝為廣元市榮山地區(qū)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侯力蘋為廣元市榮山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李佳曉為廣元市榮山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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