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調整全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障水平,更好地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失業保險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結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內政辦發〔2025〕40號)有關文件精神,現就調整全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準
全區失業保險金標準以調整后的一類地區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2380元為基數按比例計發,其中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按95%發放;13個月(含)以上失業保險金標準按85%發放。繳費滿10年且男滿五十周歲、女滿四十五周歲以及夫妻雙方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在前款基礎上相應增加3%。
二、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自2025年12月起執行。
三、工作要求
各盟市要迅速部署抓好貫徹落實,及時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確保失業保險金標準按時調整到位,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權益。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報告。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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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
編輯:李彥萱
校對: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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