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成都27歲女子家門口遇害案”傳來新消息。
今天(12月13日),南都N視頻記者從被害人母親王女士處獲悉,該案一審將于12月16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次開庭。此前,因被告人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法院決定延期審理。
據被害人母親王女士透露,她收到了法院通知,被告人梁某瀅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將于12月16日9時30分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次開庭。“我相信法律一定是公平正義的,我也一定會給我的女兒討回公道。”王女士稱,她內心期待的結果是“殺人兇手死刑并立即執行”。
南都此前報道,2024年6月9日13時許,梁某瀅攜帶刀具在小區內無故敲門滋擾至9棟1單元3樓305號房時,該房住戶被害人王某雅發現異常后,通過母親通知小區物業安排保安到場處理。?
小區保安黃某某到場勸離梁某瀅時,王某雅打開房門質問梁某瀅,隨即二人發生爭吵,梁某瀅使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王某雅頭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劃、捅刺十刀,后者經120現場搶救無效死亡。事后,梁某瀅被鑒定出患有精神分裂癥,對其違法行為負部分刑事責任。
今年11月20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梁某瀅故意殺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提請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梁某瀅的刑事責任,被害人王某雅親屬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庭審中,被告人梁某瀅當庭拒絕辯護人辯護,根據相關規定,合議庭決定休庭,案件延期審理。
據多位旁聽人員描述,庭審上,雙方圍繞由華西醫院出具的精神疾病鑒定報告展開了激烈交鋒。
精神疾病鑒定專家出庭作證,提出了梁某瀅罹患精神分裂癥的三點依據:
一是大二輟學,專家認為,“如果是一個正常的人,是不會在大二期間輟學的”;
二是家庭沖突,其父母稱,女兒在家會摔東西,并與他們發生爭吵;
三是異常行為,她曾多次在小區敲門詢問租房,而未通過中介。
然而,上述依據在法庭上遭到了梁某瀅的反駁。梁某瀅本人當庭否認患病,她稱輟學是因為“覺得在學校里面學不了什么東西”,敲門詢問租房是因為“樓上鄰居有三個小孩特別吵鬧,影響了她休息,她希望找個新房居住”。對于父母提及的“因目睹烏魯木齊車禍而受刺激”,她澄清自己只是“路過看到,并未目睹”。
旁聽人員透露,專家認為,梁某瀅不承認自己有病是一種自知力缺失的癥狀,這就是精神障礙病情嚴重的表現。被害人代理律師臧梵清當庭追問,梁某瀅的哪一句話、哪一個行為具體體現了自知力缺失?專家回答:“綜合反映出。”
早前報道
“成都27歲女子家門口被害案”一審開庭,被害人的母親拒絕注銷女兒戶口:這樣我會覺得她還在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吳俊霞、陳橋魁
校審:施冰冰、吳沁彤、何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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