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評論員 郭韻
一邊是白紙黑字、明令禁止的標識牌與循環播放的警示語音,一邊是巋然不動、甚至扎堆聚集的垂釣人群……近日,有網友在問政四川平臺反映成都多個城市公園存在無序垂釣現象,引發關注。
公園水域是城市寶貴的生態空間,其公共秩序與生態平衡理應得到維系。《成都市公園條例》明確規定禁止擅自捕撈水生動植物,就是為了維護生物多樣性、防止水質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垂釣行為,尤其是規模化、持續性的垂釣,以及投餌打窩,確實對水體生態鏈構成直接威脅,并存在安全隱患。因此,禁止無序垂釣,于法有據,于理應當。
然而,就在公園“禁釣牌”下,垂釣者不僅視而不見,還對管理人員的勸導無動于衷,這種現象背后,不僅是“釣魚自由”與公園秩序的沖突,更暴露出城市相關管理權責配置、協同聯動與規則落地的“軟肋”。一是表現為“權責錯位”,許多公園由國企或物業公司運營管理,僅有勸阻之責而無執法之權,面對“不聽勸”“打游擊”的垂釣者,管理手段無力;二是協同存在梗阻,雖有條例規定,但如果公園管理方與擁有執法權的城管、公安、農業(漁政)等部門之間,尚未形成高效、常態化的聯動響應機制,就會出現“公園管不了、部門管不及”的尷尬情形。這就導致違規成本極低,而法律威懾力被稀釋,形成“破窗效應”。
破題,在于變“單點管理”為“系統治理”。公園主管部門應牽頭建立清晰的跨部門責任清單與響應流程,確保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信息能快速傳導至有權的執法單位,實現勸阻與處罰的無縫銜接。同時,可以探索運用科技賦能監管,如摘重點區域加裝智能監控、采用無人機巡查等,彌補人力不足,破解“游擊戰”難題。如果條件允許,不妨考慮疏堵結合,比如嚴格保護生態敏感區域的同時,在條件適宜的非核心水域科學規劃、有限開放部分垂釣區域或時段,并配套以垂釣許可等管理制度,讓垂釣愛好者的需求在引導下得到有序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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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與堵相結合才是解決野釣的根本,“防”在宣傳禁釣與創造釣區,“堵”在及時勸離與頑固處罰,多管齊下,多頭聯動,才能讓垂釣有序,人民滿意。
破窗效應一旦形成,再管就難了,得趁早整治。
跨部門聯動要形成閉環,從發現到處罰一步到位。
禁釣,不能僅僅掛牌子,更要監管有點子、違法打板子。
公園禁釣牌成擺設,無序垂釣太破壞生態了!
一邊是警示語音,一邊是扎堆釣魚,管理尷尬拉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