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寵物犬中毒刑事公訴案今天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華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張某華當庭提出上訴。
據悉,被告人張某華在小區公共區域投毒,導致9條犬只被毒死,包括寵物犬。
東湖快語
首例寵物中毒案宣判不是終點:依法懲兇與文明養犬應并行
湖北日報評論員?談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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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刑事公訴案宣判:被告張某某因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消息一出,有人擊掌稱快,也有人冷嘲熱諷——“不就是幾條狗,至于嗎?”兩種情緒尖銳對峙,恰把此案從個案推向時代命題:當“毛孩子”成為家庭成員,法律如何安放公眾的善意與戾氣?
判決并不意味著矛盾終結。翻閱網絡留言,“毒得好”“人不如狗”之類刺耳言論此起彼伏。現實中,因遛狗不牽繩引發的沖突、犬只便溺未清導致的糾紛,每天都在小區上演。有人把對個別不文明養犬的怒火,升級為對所有寵物乃至養寵群體的“仇恨”,甚至將投毒者視為“民間英雄”。這種“以暴制亂”的扭曲正義,最終傷及的可能是每一個普通人:今天被毒死的是狗,明天被投毒的可能是任何“看不順眼”的對象。
目前至關重要的,是修復人與人之間的撕裂。投毒者之所以敢下手,是因為他篤定“毒狗不會有人管”;而部分網民之所以喝彩,也是認定“愛狗者都是自私跋扈”。要打破這種互害的“鏡像效應”,需要把“文明養犬”與“反虐待”并列為公共教育內容:在小區電梯里,既張貼“請牽繩清便”的提示,也播放“虐待動物將負刑責”的案例;在學校課堂上,既教育孩子尊重生命,也提醒家長履行養寵義務。只有當“不牽繩”與“投毒”同樣遭到輿論譴責,中間地帶才會不斷擴大,極端情緒才會失去空間。
寵物議題是一面多棱鏡,既照出法律進步的刻度,也映出城市文明的短板。處理好人與寵物之間的矛盾,需要打好城市治理、公共倫理、基層協商的“系統補丁”。愿這例判決成為一粒種子,讓“依法養寵、文明養寵、反對虐待”成為無需爭辯的共識。到那時,我們回望今天,才會真正理解:為一只小狗討回公道,也是在為每個人的安全感奠基。
來源:湖北日報(評論員?談牧)、央視新聞
編發:魯天舒
審核:胡瓊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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