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青云譜區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12月10日在《南昌日報》刊發《督促辦理辭職手續公告》。
公告稱,柴曉曉同志于2025年8月18日至12月8日未履行請假及報備手續擅自脫崗,連續曠工超15個工作日,已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情形。“因多次聯系你未果,且你此前已提交辭職申請,現公告通知:請自見報之日起立即與我單位聯系,配合辦理辭職手續。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你仍未到崗辦理相關手續,我單位將依法按程序處理,相關法律后果由你本人承擔。”
據介紹,《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其中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編輯|楊佳湲
來源|政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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