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張奕丹
12月5日,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羅大美(真名:尚某鋒)遇害案二審開庭,在經過約七小時的庭審后,河南高院對此案當庭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余金生、沙玉姣、楊恒三人上訴,維持南陽中院的一審判決,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余金生死刑。
庭審結束后,羅大美的妹妹表示,現在她的心情比較復雜,但他們尊重這一結果,后續將盡快讓哥哥入土為安。
二審維持原判
三被告分別被判死刑、死緩、有期徒刑13年
2023年7月,以反串出名的網紅羅大美(真名:尚某鋒)失聯。一個多月后,他的遺體在一處紅薯窖中被發現。起訴書顯示,案發時羅大美被人誘騙、捆綁控制后帶至南陽市南召縣某處,在被脅迫轉賬200多萬元后遭到殺害。
今年10月,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該案的三名被告人中,余金生因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被判處死刑,沙玉姣、楊恒因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13年。
據羅大美妹妹介紹,此前一審開庭時,三名被告人均當庭翻供,其中余金生否認搶劫,稱系羅大美“自愿贈與”200多萬元;沙玉姣稱自己是遭到脅迫;楊某則改口稱沒有事先商量。
一審宣判后,三被告均提起上訴。此外,羅大美家屬對第三被告楊恒被認定為“從犯”持異議,認為應認定其為主犯。他們曾提交抗訴申請,但被檢方駁回。
12月5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開庭審理。法院外,不少人聚在冷風中等候這起案件的審判結果。
當天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當庭宣判。據豫法陽光公眾號,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余金生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及沙玉姣、楊恒犯搶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余金生主動提起搶劫犯意、預先準備作案工具、指揮策劃并具體實施搶劫犯罪,系搶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在劫取財物后又另起犯意,殺人滅口,藏尸滅跡,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雖有立功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沙玉姣在搶劫犯罪過程中積極主動,參與預謀并實施了盯梢、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賬戶、作案后毀滅罪證等行為,亦系搶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楊恒事前參與預謀搶劫,誘騙被害人至余金生住處,但未參與后續搶劫及分贓,在搶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系從犯。原判根據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量刑并無不當。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死者妹妹:
心情較復雜,盡快讓哥哥入土為安
12月5日晚,羅大美的妹妹、母親及代理律師接受了媒體采訪。羅大美的妹妹表示,余金生在聽到判決結果后反應比較強烈并大喊“不服”。在被告作最后陳述時,媽媽曾忍不住站起來,“我馬上按住她了,說要尊重法庭秩序,然后我下面悄悄對我媽說,他現在已經‘破防’了,不久他就要面臨最嚴厲的懲罰。”
楊恒的主從犯認定是羅大美家屬最關注的問題,其妹表示,此次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的認定,目前他們還未拿到判決書,后續他們還會再仔細研判,可能會考慮申訴或申請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他們的代理律師曹德全也表示,他們在法庭上充分發表了他們意見,后續他們需要對判決書內容進行詳細的分析論證,如果認為有必要取下一步行動,到時候他們將會對外公布。
羅大美妹妹也表示,非常感謝出庭的檢察員和合議庭成員,讓他們感受到了專業和人情味。
網紅“羅大美”家人(封面新聞記者 張奕丹攝)
案發后的兩年多時間里,羅大美的遺體一直停放在南召縣人民醫院的太平間。庭審前夕,家人也前去南召縣探望了羅大美。其妹表示,公安在偵查階段做完尸檢報告后,第一時間送達了被告,當時余某生對尸檢結果有異議。考慮到案件訴訟過程會很長,不排除存在重新做尸檢的可能性,當初他們在司法部門的建議下保留了遺體。
二審宣判后,羅大美媽媽表示,想在拿到判決書后,他們將去接兒子回家,告知其余金生已被判處死刑。
編輯 李 ? 揚
責編 丁 ? 偉
審核 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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