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明確房產原值減除比例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進一步支持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等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從價計征的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
編輯:孫凈易
校對:李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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