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記者 賀俊怡 ?制作 羅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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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貴州興義市民劉女士反映,1月5日晚,興義商城小區電梯沖頂致其頸椎寰椎骨折、右腳踝粉碎性骨折。
劉女士因需多次手術,體內固定物尚未取出,無法進行傷殘鑒定,而電梯生產商則以缺乏法定鑒定依據為由,難以確定賠償標準。
16日,在興義市市監局組織的第三次調解雙方未達成協議。
劉女士提出賠償訴求,廠家則表示愿意賠償但必須依據鑒定結果。
當地市監局確認將繼續依法調解,并建議傷者盡快完成鑒定以提供依據。
值班編輯 康嘻嘻 實習生 宋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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