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市有關規定,全市禁止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為此,公安機關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全力維護公共安全。
近日
公安靜海分局陳官屯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
在陳官屯鎮某村
有人在家中儲存煙花爆竹
民警到達該人家中后發現
其住宅平房內
煙花爆竹隨處堆放
靠近紙張、布料、木材等易燃物
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經詢問,嫌疑人張某某如實供述了
為個人燃放購買煙花爆竹
并儲存在家的事實
現張某某已被公安機關
依法行政拘留
查獲的109箱煙花爆竹
已被依法收繳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日前
公安靜海分局在工作中發現
一條儲存煙花爆竹違法線索
分局立刻組織精干警力前往處置
很快
在靜海區某小區高層住宅
民警將嫌疑人倪某某抓獲
并查獲其在住房內存放的42箱煙花爆竹
現場發現
這些煙花爆竹
或靠近家具,或緊挨窗簾
且高層住宅樓內住戶密集
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鐵證面前倪某某無從辯駁
如實向民警供述了違法事實
現倪某某已被公安機關
依法行政拘留
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繳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安機關提示:根據我市有關規定,天津市行政區域內全域全時段禁止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發現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予以勸阻、制止,也可撥打110、12345、12350進行舉報。對協助公安機關破獲相關案件的,視情給予獎勵。
法律法規鏈接
《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第四條 本市濱海新區、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經營(含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12月15日,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州區相繼發布煙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五區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生產、經營、運輸和儲存煙花爆竹。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 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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