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峰
2023年12月,福建省莆田市,12歲的女童琪琪被繼母許金花關在廁所17天,期間遭受持續虐待,最終不幸離世。2025年11月,福建省高院二審維持了對許金花的死刑判決,對于琪琪的生父劉江,福建高院則認為原判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將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2025年12月17日,封面新聞記者從琪琪的生母白女士處獲悉,她已接到通知,對劉江再審將于12月23日在莆田中院開庭審理。

2022年,被害人琪琪的生活照。(受訪者供圖)
白女士表示,屆時她到庭參加再審,并希望再審法院依法嚴懲劉江,她和代理律師沒有其他新的證據和意見提交。同日,劉江的親屬向封面新聞記者表示, 劉江的辯護人和親屬均認為,法院此前對劉江的判罰過重,“辯護人將會在再審時提交新的辯護意見。”
據封面新聞此前報道,2023年12月,福建省莆田市華亭鎮興沙村,12歲的女童琪琪被繼母許金花關在廁所17天,其間遭受持續虐待,最終不幸離世,除了琪琪外,許金花還長期虐待另外2名收買來的子女,琪琪的生父劉江放任并幫助了許金花對琪琪等3名孩子的虐待行為。
莆田中院一審認為,劉江作為許金花的配偶、被害人的監護人,明知許金花長期殘忍虐待三名未成年家庭成員,不加以制止,還向許金花提供瀉藥,支持許金花虐待被害人,其行為亦構成虐待罪,系共同犯罪;劉江明知許金花體罰琪琪,還接受許金花指使故意傷害琪琪身體,并放縱許金花傷害琪琪致其死亡,其行為還構成故意傷害罪,在共同故意傷害的范圍內與許金花構成共同犯罪,并應對琪琪的死亡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2025年4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判處許金花死刑,以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判處劉江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一審宣判后,許金花、劉江提起上訴。白女士認為一審對劉江的量刑過輕,向檢方申請抗訴,被檢方駁回。
2025年11月11日,福建省高院對此案作出二審裁定。福建省高院認為,原判認定上訴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原判定罪準確。許金花、劉江的犯罪行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違背社會公德、踐踏人倫底線,應依法從嚴懲處。許金花主觀惡性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原判對其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量刑適當,予以維持;劉江系被害人琪琪的法定監護人,未履行法定監護職責,采取毆打等手段參與加害琪琪,縱容、放任繼母許金花實施虐待、傷害琪琪的行為,主觀惡性深,原判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
福建省高院表示,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的上訴不加刑原則,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許金花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劉江量刑不當問題,福建省高院將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
二審裁定宣布后,白女士的代理律師向福建省高院提交材料,要求嚴懲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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