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薛維睿
12月23日,記者獲悉,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都市民政局聯合印發《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樓宇名稱批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明確批準要求、命名批準程序、更名批準程序、監督管理等,進一步規范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與樓宇的命名、更名工作,推動審批流程更加標準化、規范化和便民化。
具體有哪些規定?
《管理辦法》明確了命名的多項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與文化底線:嚴禁使用損害國家主權、民族尊嚴、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詞語。
名稱來源限制:禁止使用人名、外國地名及其簡稱;禁止使用具有特定政治色彩的詞語、帝王稱謂、官銜、職位等詞語;原則上不得使用企業名稱、商標名稱,防止變相廣告和侵權。
禁用夸張用語:禁止使用“萬國”“宇宙”“天下”“中央”“歐洲”等刻意夸大的詞語。一般不得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等詞語,確需使用的應有充分理由并嚴格審核。
外文使用規范:原則上不得使用外文音譯命名。確有必要使用時,需說明原因,并確保外文原意健康、中文名稱無不良含義且不產生歧義。
專有名稱保護:使用如“世博”“奧林匹克”等國家明令保護的標語、文字,必須事先取得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
地域指向要求:冠以本市行政區劃名或區片名的,其實際位置應在該區域范圍內。
避免重名同音:規定在市轄區、市政府確定的特定區域或其他縣級行政區劃范圍內,住宅區、樓宇名稱不得重名、同音,并禁止通過簡單增減“大”“新”“成都”等字詞制造名稱混淆。
通名使用規范:禁用通名,不宜使用行政區劃通名(如國、州、鎮)、其他地名類別通名(如海、港、灣)以及易產生歧義的通名(如門、世家、莊園);禁止重疊,通名不得重疊使用,如“某某花園廣場”;用字規范,名稱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避免生僻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自造字、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
成都將推行負面清單,明確建立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負面清單制度,對清單內的名稱禁止或限制使用。清單外的名稱也需符合含義明確、健康、名實相符的原則。
同時,《管理辦法》還鼓勵采用反映歷史文化內涵、深具地域特色的名稱,但需尊重歷史事實、突出文化特色、注重語言美感、避免過度商業化等。
如何申請命名和改名?
哪些項目可申請命名或更名?
命名方面,針對新建項目,需辦理預售許可的,應在取得土地使用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辦理預售許可前申報;無需預售許可的,應在取得前述許可后、竣工驗收備案前申報。名稱批準文件是辦理預售許可或竣工驗收備案的要件之一。已建成未命名的項目,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命名。
更名方面,主要包括三種情形。一是項目建設施工前或施工中開發建設主體變更;二是已建成項目所有權發生整體轉移;三是已建成項目經法定比例的業主共同決定。其中業主共同決定更名,需滿足民法典規定的“雙三分之二參與、雙四分之三同意”的業主表決條件,體現了對業主自治權利的尊重。
申請途徑上,可通過成都政務服務網或天府市民云相應入口線上提交申請。住建主管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審。初審通過后,通過系統推送征求同級民政部門意見。民政部門應在收到后1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住建部門在收到民政部門意見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決定。
附:住宅區、樓宇名稱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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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規好????,讓住宅樓宇命名規范、有序,具有成都市重要地理方位意義。
小名字,大民生。從此,成都的每一條街、每一棟樓、每一個小區,都將擁有更規范、更有溫度、更具文化氣息的名字。
繁體字、生僻字、阿拉伯數字都不能出現在小區名里,挺好的,老人小孩認起來都方便,不用查字典。
規范得好????清單外的名稱也需符合含義明確、健康、名實相符的原則!
規范取名亂象
規范用名接地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