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出自2025年12月17日《精神文明報》3版
編者按
臨近歲末,不少企業將舉辦年會。與此同時,“年會恐懼癥”“如何優雅地拒絕年會”等話題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會不會又要我上臺表演節目呢?”“能不能不去?”……類似的吐槽與求助在社交平臺頻現。
據《工人日報》12月11日報道,在拒絕參加公司組織的年會節目彩排后,工程師唐先生被公司以嚴重違紀為由開除。其代理律師日前介紹,該案經由仲裁裁決、一審判決及二審調解,法院最終認定案涉公司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年會有必要成為企業的“固定節目”嗎?年會究竟是員工的福利盛宴還是隱形負擔?年會如何與時俱進,才能提高年輕員工的參與度和滿意度?
文化視角
優秀年會可為企業發展賦能
◎?雷鐘哲
作為企業一年一度的重要活動,年會的存在價值遠超一場簡單的慶典。優秀的企業年會是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是員工津津樂道的企業“嘉年華”。企業利用年會總結成績、規劃未來、表彰先進、進行文娛聯誼,可以大大增強企業的凝聚力,豐富員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為企業發展賦能。
企業年會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對一年得失進行認真系統“復盤”,發現短板、明晰瓶頸、總結經驗。員工透過管理層客觀務實的年度總結,可感知辛勤耕耘換來的奮斗成果,明晰企業面臨的風險與挑戰。這種公開“復盤”,將個別經驗升華為組織智慧,將隱性教訓轉化為顯性問題,可為整個企業提供寶貴的“集體記憶”,以利于來年再戰。更重要的是,年會是擘畫未來的思想動員,是一次蓄勢儲能,企業通過年會發布新一年的戰略藍圖、目標體系與核心舉措,讓每位員工理解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主動與企業戰略同頻共振,將企業意志轉化為全員共識,將宏觀目標分解為個體責任。年會描繪的清晰可見的共同愿景,將極大地激發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為企業新一年的發展校準方向。
榜樣具有無窮的力量,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是年會的另一項重要內容,蘊含巨大的示范潛能。年會是企業最隆重、最正式的“榮譽殿堂”,當優秀員工在聚光燈下接受企業的嘉獎時,他們所獲得的不僅是一份物質獎勵,更是無價的榮譽感、強烈的歸屬感與沉甸甸的成就感。這種被看見、被珍視、被認可、被尊重的深切體驗,是激活個體能動性的催化劑,會產生更為深遠的“漣漪效應”。因為身邊的榜樣最鮮活、最有說服力,企業通過年會上的表彰,樹立可感、可學、可追趕的標桿,廣大員工就知道企業鼓勵什么,員工該做什么,有助于企業文化從抽象口號變為生動敘事,在組織內部構建起積極向上、爭先創優的良性生態。
文藝演出也是年會的重要內容,為企業在剛性管理制度之外拓展出一片充滿活力的柔性土壤,滿足員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它可以為企業員工搭建一個超越工作角色、展示自我才藝的平臺,讓平時深藏不露的編程高手變身深情歌手,讓嚴肅嚴謹的管理人員舞動全場,讓埋頭苦干的操作能手展現文藝特長……這種角色轉換與才華綻放,可讓員工在歡聲笑語中釋放工作壓力。特別是跨部門、跨層級的協作演出,可以增進同事間的了解、信任與協作。當大家為呈現一場完美演出而共同努力時,強烈的集體榮譽感與團隊精神便會油然而生。
總之,一場優秀的年會,是一次戰略校準、一次榮譽加冕、一次文化盛宴,可以凝聚共識、點燃激情,通過理性總結、表彰激勵與文化滋養的多維融合,助力企業創造未來的無限可能。
權益視角
年會是福利,可“整活”不可“整人”
◎?何勇
從理想狀態看,企業在年終歲末舉辦年會,有利于增進企業的凝聚力,舒緩員工的工作壓力,一些優秀年會已成為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從現實來看,不少企業年會模糊了“聯歡”與“工作”的邊界,讓員工覺得年會更像是一場年度“社交大考”,不是純粹的福利,而是工作的延伸,成為工作之外又一個沉重的負擔,不擅長表演的員工被推上舞臺,無暇排練節目的員工被迫“疲勞應戰”……如此年會就“變味”了。
前段時間,曾有企業員工向媒體透露,他們企業的年會就是“整活”。企業年會可以“整活”,不能“整人”。換言之,企業組織員工參加年會,不能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是不可逾越的底線。一些企業強制員工參加年會,強迫員工在下班后參加年會節目排練,甚至將拒絕參加年會及節目排練的員工開除。這就突破了法律邊界,年會儼然淪為企業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工具。
年會在本質上屬于工作之外的集體活動,企業強制員工參加年會及節目排練,逼迫員工忙完工作后“說學逗唱”,實質上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這種強制超出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范圍,員工有權拒絕。而且,企業以“必須參加年會”“必須出節目”為由,占用員工下班后或周末時間進行年會節目排練,實質上是一種強制加班行為,涉嫌侵犯勞動者的休息權與自主支配時間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企業強制要求員工在休息時間參加年會節目排練,不符合可以組織員工加班的情形。
企業開除拒絕參加年會節目排練的員工,更是錯上加錯,用人單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合法地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著明確規定,比如“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員工拒絕參加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年會節目排練,難以構成法律上的“可以合法地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的情形,企業任性開除相關員工,是典型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
年會本該是一場溫暖的聚會,而非冰冷的職場考核。企業在組織年會過程中,應多一點人性化操作,充分尊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絕不能以犧牲勞動者合法權益為代價。唯有守住法律底線,尊重個體權益,勞動關系才會健康長久。企業應構建柔性、輕松、快樂的年會文化,以員工自愿參加為原則,對占用勞動者休息時間組織年會節目排練的,應安排調休或依法發放加班費,通過激勵方式吸引員工主動參加年會,讓參加年會變成員工的福利,才能真正落實好舉辦年會的初衷。
未來視角
與時俱進,讓年會煥發新活力
◎?劉純銀
臨近年關,“年會恐懼癥”在社交平臺悄然蔓延。當年會異化為沉重的任務、攀比的舞臺、疲憊的“戰場”時,其存在的價值何在?時代飛速前行,企業年會若固守“領導講話、員工表演、全員抽獎”的舊模式,不僅難以激發員工熱情,更可能消耗團隊活力。是時候來一場深刻革新,讓年會從“雞肋”變為有溫度的“能量場”。
這要求企業徹底轉變視角——年會不該是自上而下的“匯報演出”,而應成為自下而上的“共融舞臺”。許多員工對年會的抗拒,并非抵觸團聚本身,而是反感那種被動安排、形式大于內容的體驗。企業與其讓員工加班排練不擅長的年會節目,不如將主動權還給他們,例如,鼓勵員工以部門或興趣小組為單位,用創意短視頻、脫口秀或情景劇等形式,分享年度工作中真實的笑與淚、成長與挑戰,這遠比刻板的歌舞更能引發共鳴。當年會內容源于員工真實的工作與生活,它便不再是額外負擔,而是集體情感的真誠流露,搭建起彼此理解的橋梁。
內容的革新需要與深刻的時代價值融合。一場好的年會,應是一年工作的生動注腳,也是企業、行業、社會未來發展的溫暖燈塔。其主題完全可以跳出內部視角,大膽與行業趨勢、社會脈搏同頻。例如,將人工智能賦能時代發展、社會熱點事件等宏大議題,轉化為員工可感知的討論或互動展示;或將企業年度戰略突破,以故事化、可視化的方式呈現,讓每位參與者都能理解自身工作的意義。這不僅能提升格局,更能強化歸屬感與使命感。當員工在年會中感受到個人工作與企業、行業、時代的未來有一種緊密連接,那種油然而生的價值感,遠比一份獎品更持久、更激勵人心。
用科技為企業年會賦能,讓員工享受一種沉浸式體驗。在年會中,可以引入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及全息投影等技術,打造互動游戲、虛擬展廳等環節,通過沉浸式體驗提升年會參與感。例如,通過手機小程序參與“為年度故事點贊”、生成個性化年度回顧等,這些輕巧的互動能極大地增強年會的參與感與趣味性。
年會的最高境界,是營造一個安全、開放、有趣的“共情空間”。現場可以設置多樣的非正式互動區域,如懷舊主題角、減壓手工坊、未來創意攤等,不設強制流程,讓參與、交流自然而然。在這里,領導不再是舞臺中心的講話者,而是融入人群的傾聽者與參與者;員工也能卸下日常角色,在協作與游戲中重建情感連接。這種平等、松弛的場域,最能滋養團隊信任與文化認同。
一場成功的、有溫度的年會,需要的不僅有策劃上的巧思,還有管理者將心比心的誠意。打造共創共情的年會,告別形式主義的“年累”,能給企業員工最有價值的禮物——一份被尊重、被激活的感受。

王懷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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