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維護我省招投標秩序,著力營造公平公正、誠信守法、競爭有序的招投標市場環境,現將公安機關偵破的2起串通投標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馬某龍、馬某林涉嫌串通投標案
2023年8月,西寧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馬某龍、馬某林涉嫌串通投標案。經查,馬某龍、馬某林通過串通項目甲方相關人員,利用四川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資質,并串通多家信息公司虛構投標報價,對該項目進行串通投標,致使該項目被四川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違規中標,涉嫌串通投標犯罪。西寧市公安局于2023年11月對該案偵查終結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4年1月,經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審理,判處被告人馬某龍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判處被告人馬某林犯串通投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潘某民涉嫌串通投標案
2024年7月,大通縣公安局依法立案偵辦潘某民涉嫌串通投標案。經查,犯罪嫌疑人潘某民,借用三家公司資質,并同時制作三家公司投標文書,通過控制投標報價進行串通投標,最終以1800余萬元中標某建設項目一標段,涉嫌串通投標犯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民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提示
串通投標犯罪嚴重損害國家、集體或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為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公安機關將對此行為嚴厲打擊,助力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
來源:青海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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