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趙澤宇
9月2日,2026成都米其林指南發布,成都上榜餐廳總數增至76家,其中匯集“煙火小店”的必比登推介餐廳增加至27家。
正當一眾上榜餐廳沉浸于“摘星”喜悅之時,必比登餐廳永樂飯店(武侯)的經營者尹思聰向川觀新聞記者透露——從多位游客處得知,近期一家同名餐廳在春熙路商圈開業,招牌名一字不差,令全家人十分頭痛。

9月4日下午兩點,顧客在永樂飯店(武侯)內就餐。趙澤宇 攝
這背后的實際情況如何?川觀新聞記者對此連日進行走訪——
成都老字號餐飲店
被“高仿”的遠不止一家

位于走馬街的永樂飯店(春熙店)。趙澤宇 攝
9月3日,記者來到游客報料的永樂飯店(春熙店),門店招牌將“永樂飯店”“盧家冒菜館”合二為一,招牌及門匾上的“永樂飯店”四字前多出“肖家河”三個字,并顯眼地標示出“成都人吃出來的老地標”等口號。
這到底是“李逵”還是“李鬼”?尹思聰當天回復川觀新聞記者,成都人熟悉的永樂飯店(武侯)由其父輩創辦,經營四十多年來,從未變更過店址,更沒有在其他地方開過分店。“所以最近加急在多個線上搜索平臺增加‘沒有分店’的標注,就是怕客人跑錯店。”
“歡迎光臨,可以掃碼點菜哦。”9月4日,記者再次來到永樂飯店(春熙店)就餐及采訪,手機掃碼點菜,豆瓣魚、糯米排骨等多款老店經典菜品的名稱、價格均與永樂飯店(武侯)相仿,周圍其他桌就餐的食客多為外地口音。面對記者問及是否為肖家河中街永樂飯店(武侯)的分店時,店內工作人員回答:“我們是幾十年的老店,是春熙路的。”
該店內公示營業執照顯示,名稱為錦江區春喜永樂飯店(個體工商戶),注冊日期為2025年7月9日,實際經營者與永樂飯店(武侯)并不相關。
記者在該店所在的走馬街留意到,附近商鋪還有成都知名“蒼蠅館子”——“樂山鮮知味”的新店,其門口灶臺外立面上標有疑似成都米其林入選餐廳“譚家”的同名缽缽雞宣傳。

走馬街上的一家小吃店。趙澤宇 攝
記者查詢核實,樂山鮮知味缽缽雞(草堂北路店)線上搜索平臺目前標注為“僅此一家,無分店”。
同時,記者走訪發現,位于華興東街的雨田飯店也是成都一家老牌餐飲店,可“雨田飯店 地道川菜”八個大字卻出現在寬窄巷子附近一家規模頗大的餐館招牌上,而雨田飯店(華興東街店)門口卻清晰標有“絕無分店”的提示。

位于寬窄巷子附近的“雨田飯店”。趙澤宇 攝
為何“高仿” 店頻現?
成都多家“煙火小店”被搶注相似商標
據愛企查平臺數據,去年底以來,“肖家河永樂”“譚家缽”“雨田飯”“羅姐芋”“資格月紅”等多個與成都知名“煙火小店”名稱相仿或關聯的商標被密集申請注冊,多為餐飲住宿、廣告銷售等國際分類,并且均在近期注冊成功。上述多個商標均被“四川麥田鴨食品有限公司”申請注冊。“雨田飯”“羅姐竹筍芋兒”“北大鋪蓋”“黃嬢甜”等國際分類為餐飲住宿的商標被“成都果然行餐飲有限公司”申請注冊。
愛企查平臺數據顯示,四川麥田鴨食品有限公司旗下還有四川嘉州鮮知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黃娘甜不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等全資子公司。子公司名稱與成都消費者熟悉的“蒼蠅館子”店名高度相仿。

羅姐竹筍芋兒雞店內標注無分店聲明。趙澤宇 攝
“還是來就餐的顧客告知我的,一查才知道人家用同名已開了兩家店,其中一家還宣稱是旗艦店。”在肖家河街經營20年的老店——羅姐竹筍芋兒雞創始人告訴川觀新聞記者,“遇上這樣的事情,我們普通經營者非常無奈。”
“這類商業現象頻出,是當前餐飲行業知識產權意識覺醒與惡意投機注冊并存的一個縮影。”四川省美食家協會副會長趙一頻接受川觀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一種高度專業化的“商業碰瓷”行為,背后的操作者并非普通個人或小商販,而是專業餐飲品牌管理公司,瞄準的是成都特有的、具有良好口碑和流量價值的“蒼蠅館子”,這勢必會對真正的老品牌造成沖擊。
商標注冊難不難?
老牌餐飲店該咋辦?
知名“蒼蠅館子”與“煙火小店”是成都飲食名片,創始人多為老師傅,一心鉆研菜品,忙于日常經營,普遍缺乏商標意識,也缺乏知識產權與品牌資產意識,絕大多數門店從未申請過注冊商標,但店名本身就是“熱搜詞”,在線上社交平臺擁有巨大流量。趙一頻指出,這讓“商業碰瓷”者有了可乘之機。
那么,“蒼蠅館子”注冊商標的難度大不大?顧迪知產集團成都公司運營總監李彬表示,客觀來講,有一定難度,主要體現在名稱易與他人近似而沖突、標志缺乏顯著性、或觸及違禁條款等方面。此外,審查具有主觀性,公告期還可能面臨異議,專業事宜建議交由專業機構處理。

圖據顧迪知產集團成都公司
業內人士指出,我國商標注冊采用“申請在先”為主的原則,而非“使用在先”。對于未注冊商標的個體工商戶而言,品牌名稱若已被他人惡意搶注,并不能直接“重新申請”,因為該商標已被核準注冊,形成了法律上的權利障礙。李彬分析,“必須采取法律行動先移除該障礙,同時申請注冊商標。”
【律師說法】
“惡意搶注”違法!
“惡意搶注”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屬于違法行為。北京東衛(成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顏莉律師指出,這樣的搶注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之規定。
顏莉律師指出,對于“肖家河永樂”“雨田飯”“羅姐芋”“譚家缽”等被搶注的情況,如果這些字號在相關領域已經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并為相關公眾所知悉,而搶注人又缺乏合理的創作來源或使用意圖,其行為就具有明顯的復制、抄襲他人品牌的故意,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構成“以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

永樂飯店(武侯)門前。趙澤宇 攝
顏莉律師對創始商家的建議是:首先,立即應對冒名商家的違法行為,迅速整理最早使用和持續宣傳的證據,證明品牌影響力和在先使用權。對惡意注冊的商標,在公告期內提出異議,或對已注冊商標提出無效宣告。或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查處冒名店鋪的侵權行為。
其次,做好預防,務必在相關類別上注冊自己的商標進行自我保護,構筑法律護城河。顏莉律師同時建議,要定期查詢商標公告,及時發現并對他人搶注提出異議,以及在門店及線上平臺明確公示“僅此一家,絕無分店”,引導消費者認準正宗門店。
近期,成都餐飲市場出現的這一現象,也暴露了傳統經營者知識產權意識的短板,讓“商業碰瓷”找到“捷徑”。趙一頻分析指出,“從短期看,這會給優秀的原創者帶來困擾,給市場帶來混亂。但從長期看,這也是一次慘痛卻必要的市場教育,有助于推動餐飲經營者將品牌資產保護提升到與產品品質同等重要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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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市井老店,很多老板沒有在意過商標這回事,導致了這些假冒的層出不窮,希望通過報道讓老店重視起來,保留這份曾經的煙火氣不被“假冒”
守護與創造品牌同樣重要
保護“老字號”餐飲店,留住濃濃的鄉愁。
“高仿”老字號餐飲店,可以引來一時的食客(頭回客),但難留一世的生意(回頭客),因為太不地道,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這只是權宜之計! 要想生意好,不是鉆空子“高仿”人家的老字號店名,而是精進自己的廚藝和菜品,做出自己的特色和品牌!這才是長久之計!
創業難,守業更難,保護好老字號,保留記憶深處美好的回憶。
注冊商標,法律保護,不然要走青花椒的老路,自己結營多年反被人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