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星宇 川觀新聞記者 吳夢琳

成都一家野騎俱樂部在社交平臺上發布的宣傳視頻。
網友反映:
公共綠地成"野騎"場所,馬的速度極快,電瓶車都追不上
近日,記者來到位于天府新區正公路的建發中央灣區看到,小區門口有一片寬闊平坦的綠化帶,晚8時左右,沿路有不少居民正在散步、跑步。當晚記者并未在現場看到有人騎馬,但周邊不少居民都反映常有“野騎”人員來到這里縱情馳騁。
建發中央灣區居民劉先生等人告訴記者,這些“野騎”人員來自“成都天馬野騎俱樂部”,“我最早發現是在上個月,他們不僅在我們小區門口的綠地外進行騎馬商業活動,還會不定時地出現在附近其他小區、永安湖、興隆湖公園等區域的綠化帶。”
“馬的速度極快,電瓶車都追不上,讓很多帶小孩和老人出來散步的居民都感到害怕。”劉先生表示,天馬野騎俱樂部的馬匹在公共區域高速騎行,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并且該俱樂部騎馬活動商業性質明確,“他們是收費的商業行為,俱樂部還不時頻繁地在短視頻平臺發布在公共場地騎馬的視頻進行宣傳,以招攬顧客。”
無獨有偶,成都市溫江區網友嚴女士也反映,該區壽安鎮新長青村迎賓路附近,半夜不時有人在柏油馬路上騎馬,影響居民休息;并且次日早上,路上很多馬糞,希望能得到管理。記者調查發現,在嚴女士居住地附近,有一家伯樂馬業牧野營地。

成都一家野騎俱樂部在社交平臺上發布的宣傳視頻。
記者調查:
商家稱"在安全范圍內",實際活動超出場地
記者嘗試聯系“天馬野騎俱樂部”,工作人員稱,他們可提供10公里、5公里等騎行套餐,包含“場地內”和“場地外夜騎”兩類。對于夜騎區域,商家解釋“多在草坪、綠道,集合點如天府大道附近,會用車將馬匹運至場地”,并強調“選擇空曠區域,保證安全,不影響居民”。
8月26日,記者在天馬夜騎俱樂部的大眾點評平臺上看到,該商家顯示還在營業中,工作人員電話中表示,“還在正常營業,目前有夜騎、3公里騎行、騎馬追高鐵等項目可以體驗。”
記者核查發現,該俱樂部在短視頻平臺發布的“夜間騎行體驗”套餐宣傳照,疑似拍攝于城市綠化帶;而另一家“伯樂馬業牧野營地”的線路視頻顯示,其部分暢騎線路穿行了城鎮公路。

商家在平臺上推出的騎馬套餐。
部門回應:
勸導效果有限,將聯動切斷運營鏈條
針對市民的擔心,四川天府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回應,他們接到市民投訴,并巡查鎖定“野騎”人員后立即報警,當地警方也曾兩次到場驅離“野騎”人員,但涉事人員采取“游擊戰術”——執法人員在場時退至路邊,稍后便返回綠地,且卸馬地點不固定,活動范圍橫跨錦江生態帶河東、河西區域。“作為綠化管理部門,我們僅有勸導權,必須揪出幕后經營者才能徹底解決。”
溫江區壽安鎮政府則表示,已與運營方溝通,責令調整營業時間并清理馬糞,后續將加強監管。
成都市交警部門則回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明確禁止騎馬上路,但若妨礙安全可能涉及治安管理。
上海市匯業(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方圓補充,《四川省農村公路條例》于8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農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不得非法干涉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工作”,因此,如果騎馬上路導致破壞農村公路等情況,可能會被認定為違法行為。同時,因為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還可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承擔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方面的民事責任。
目前,四川天府新區生態環境和城市管理局已舉報涉事俱樂部在短視頻平臺的宣傳內容,希望能阻斷其客源;并聯合交警、公安建立快速響應機制,增派保安夜間蹲守,呼吁市民發現即報警,警方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經營者訓誡或處罰。
延伸:多地"騎馬上路"處理方式不一
記者梳理發現,各地對“騎馬上路”的監管存在差異:
◎南寧禁止畜力車進入繞城高速內城市道路;
◎海口交警雖未明文禁止,但明確“不提倡”并會勸離;
◎成都目前無專項規定,但依據《成都市公園條例》第四十一條,擅自占用公園場地從事經營活動可被處罰。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衛生問題在其次,解決難度也不大!關鍵是安全問題,一旦發生就不是小問題!
城市不是牧馬場,管好馬匹牲口,治理野騎亂象。
野騎,別肆意妄為哦!糞糞帶走好肥田
“野騎”不能綠地,不能影響公共環境,不能影響他人安全。
野騎俱樂部是典型的肥了商家,損了大家,
懷揣一顆騎馬安天下浪跡江湖的心,卻連成都都走不出去。別再折騰自己的內心和踐踏城市綠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