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安泰 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陳博
4月14日,記者從成都市交通管理局獲悉,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態環境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成都市實施高污染小、微型載客汽車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決定自4月20日起,將對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小、微型載客汽車的限行時間及區域進行調整,具體信息如下:
工作日7:30至20:00,禁止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小、微型載客汽車在成都繞城高速(不含)以內的所有道路以及成都繞城高速(G4202,不含)、劍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華二路(含)、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合圍區域內的所有道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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