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浙江臺州市公安局椒江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
4月9日,網傳“臺州一車主駕駛車輛逆行并言語威脅他人”事件,系我局正在辦理的行政案件。經查,吳某某(男,39歲)駕駛車輛,在椒江區白云山路逆向行駛,并對向車主胡某某進行言語威脅。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吳某某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記3分;對其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此前報道:
“下次絕對把你撞了”,被保時捷車主當交警面威脅,當事人回應:涉事車主被傳喚到案并已道歉
來源:@椒江公安
編輯:陳橋魁、吳詩敏、周玥
校審:施冰冰、吳沁彤、鄭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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