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浙江臺州,一保時捷車主開遠光燈照射正常行駛的車輛之后還違規(guī)越線逆向行駛堵路,交警到場后對其勸阻約2分鐘,最終,保時捷車主在駛離視頻車主車旁時,還當著交警面威脅視頻車主:“下次不要被我碰到,絕對把你撞了”。
4月10日,椒江公安微博發(fā)布警情通報:
4月9日,網(wǎng)傳“臺州一車主駕駛車輛逆行并言語威脅他人”事件,系我局正在辦理的行政案件。
經(jīng)查,吳某某(男,39 歲)駕駛車輛,在椒江區(qū)白云山路逆向行駛,并對對向車主胡某某進行言語威脅。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吳某某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記3分;對其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中工快評
“豪車囂張癥”,得治!
4月10日,浙江臺州椒江警方發(fā)布警情通報,對一名駕駛車輛逆行并威脅他人的駕駛員,罰款200元,記3分,同時予以行政拘留。
這結果,也算是過罰相當、“求錘得錘”了。
這事沖上熱搜,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這位開保時捷的車主實在太囂張了,不僅開遠光越線逆行逼停對向司機,還當著交警的面威脅對向司機“下次不要被我碰到,絕對把你撞了”。
總結過往的新聞不難發(fā)現(xiàn),有些車主的脾氣、語氣、行事風格,跟他們的車價、車標確實是成正比的,車越貴脾氣越大、人越橫,不懂得尊重人,也沒什么個人素養(yǎng)。當然,這種人肯定是少數(shù),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冒出一個來刺激公眾的神經(jīng)。而毫無疑問的是,人的高貴,從來不在于物質,而在于內心;有錢、車好也不能為所欲為,這路上的車,不管什么品牌、什么價格,路權是平等的,交通法都得遵守,違法了都得被罰。
此番事件中,不少網(wǎng)友還有一個疑問,即警察的執(zhí)法是否存在瑕疵?是否是在事情被曝光、有了熱度之后,才進行的處罰?因為,從現(xiàn)場視頻來看,交警似乎并未進行現(xiàn)場處罰,而是以勸為主。這是否符合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置程序和規(guī)定呢?被威脅的車主事發(fā)次日報警,才有了后來的處置。如果當時就處罰了,或許就不會有后續(xù)的囂張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開豪車的,還是開“經(jīng)濟適用”車的,尊法守法是共同的要求;一旦違法了,執(zhí)法也要一視同仁,公平公正。人們希望的是,執(zhí)法者能夠把這樣的理念落實到每一次執(zhí)法中、每一個案件中,讓人們不斷意識到,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才能維護法治的權威,讓“法治社會”成色更足。
“豪車囂張癥”,得治!
來源:中工網(wǎng)(評論員 李靖)、椒江公安微博、九派新聞
編校:許怡
編審:董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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