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為進一步加大對繳存職工住房消費的支持力度,持續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便利化水平,現就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優化如下。
繳存職工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并辦理住房貸款的,可提取本人、配偶、雙方父母及子女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
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9日
關于父母子女互償住房貸款政策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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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條件
繳存人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并辦理住房貸款的,可提取本人、配偶、雙方父母及子女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貸款本息,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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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1.償還外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首次還貸提取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加蓋貸款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章的近期還款明細原件、《住房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提取人社保卡/銀行一類借記卡賬號;再次還貸提取的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加蓋貸款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章的近期還款明細原件、提取人社保卡/銀行一類借記卡賬號;
償還商業貸款:首次還款提取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加蓋貸款銀行公章的近期還款明細原件、《住房借款合同》《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提取人社保卡/銀行一類借記卡賬號。再次還貸提取的須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加蓋貸款銀行公章的近期還款明細原件、提取人社保卡/銀行一類借記卡賬號。
2.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3.提取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包括同戶籍戶口簿、出生證明、戶籍管理部門調取的戶籍檔案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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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額度
提取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提取額合并計算,累計提取金額不應大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產生的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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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時限
還款期內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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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來償還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貸款的,提取人可到中心各業務服務大廳窗口或通過中心微信公眾號、“手機公積金”App、個人網上服務大廳等渠道辦理提取業務。
父母子女提取公積金互償住房貸款的須到中心各業務服務大廳辦理提取業務,不支持網上辦理。
2.中心工作人員對其提取申請進行核實,并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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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提取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名下有本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于償還本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
2.父母子女提取公積金互償本中心貸款的須填寫《父母子女互償住房貸款確認書》,提取資金直接劃轉至借款人貸款賬戶內用于提前償還部分本金或結清貸款。
來源:西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責編:殷海燕;
監制:馬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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