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一輛急速飛馳的轎車將走在路上的陳先生撞飛數米,雖經搶救保住了性命,大腦卻嚴重受損。蹊蹺的是,這輛車在撞向陳先生之前已在對面馬路停留了一段時間,直至看到陳先生后才徑直加速沖撞,而肇事司機卻堅稱這是自己“酒后操作失誤”引發的意外。但如此致命且精準的撞擊真的只是“失誤”嗎?
2023年12月29日23時許,來興文縣游玩的陳先生吃完飯后和朋友一起散步返回入住的酒店。行至一處丁字路口附近時,一輛白色轎車突然從后方急速駛來,毫無征兆地向右猛打方向,快速沖上人行橫道。陳先生被巨大的沖擊力撞飛數米,頭部重重砸在路邊市政設施配電箱的水泥基座上,當場昏迷不醒。肇事司機非但沒有下車查看,反而猛踩油門逃離了現場。
車禍發生后,陳先生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救治,陳先生雖保住了性命,但大腦嚴重受損,后經法醫鑒定,其顱腦損傷構成重傷二級,腰椎骨折為輕傷一級,左尺骨骨折為輕傷二級。
案發后,公安機關隨即以交通肇事罪立案偵查。因肇事司機逃逸,交警仔細查看了沿路卡口監控鎖定車牌號,進而查詢到車主董某,并進一步核實到當晚的實際駕駛人是董某的朋友龔某。興文縣檢察院依法介入。
“我當時酒后恍惚,不小心撞到了人,害怕被打才逃逸的。”面對訊問,龔某辯解道。然而,撞擊發生在行人正常通行的人行橫道;撞擊前,龔某曾駕車在人行橫道的對面車道停車1分40秒,并有多次猛轟油門行為;其后,龔某駕駛車輛突然加速繞行至300多米外的大橋掉頭,超越前方行駛的出租車后迅速向右變道,直接撞向陳先生。更奇怪的是,撞人后,龔某并未減速停留,反而平穩駛離,全程遵守交規、避讓車輛,可見其當時意識清醒、操控穩定。公安機關進一步收集證據后發現,龔某在案發后曾多次向雷某、錢某及其他朋友說過,自己“撞錯人了”等類似話語。在通過技術手段恢復的行車記錄儀音頻中,也清晰記錄了駕駛人多次表示“要撞死他”“撞錯了人”。
警方經進一步偵查發現,原來龔某長期與已婚女性錢某有曖昧關系。當晚,兩人在KTV外分別后,錢某打電話叫丈夫雷某來接自己,龔某則駕車準備返回市區。當雷某抵達并接到錢某時,正好龔某打電話給錢某,雷某搶過錢某的手機接聽電話,懷疑龔某是介入自己婚姻的第三者,二人在通話中發生激烈爭吵。爭執中,雷某、龔某約好回到KTV外的公路上“當面理論”。龔某隨即駕車折返,行至事發的丁字路口附近時,因夜色昏暗,誤將在對向人行橫道上行走的陳先生認作雷某,遂猛踩油門,高速徑直沖向陳先生……
2024年6月,根據案件性質、犯罪情節、危害后果和龔某的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性,興文縣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龔某提起公訴。今年1月,法院采納檢察機關的指控,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龔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一審判決作出后,龔某提出上訴。3月6日,宜賓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檢察日報
封面圖由AI生成
視頻剪輯:孟翰林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黃紫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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