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觀察 張超
9月11日,雅安市生態環境局例行新聞發布會,重點就《雅安市排污許可預審制工作方案(試行)》有關情況進行介紹。
近年來,雅安市生態環境局針對排污許可證申辦的痛點問題,按照相關規定,研究制定了《雅安市排污許可預審制工作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規范全市排污許可證核發,創新、高效推進排污許可“竣工即核發”,推動企業“竣工即投產”。
會上,雅安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方案》采取了三大優化舉措,有利于提升排污許可證核發質效。一是流程上更快,將企業填報申請表時間提前到建設期間,實現竣工即可核發;二是服務上更優,推行預審幫扶服務,指導企業同步推進填報與建設進度;三責任上更實,明確建設單位環保“三同時”責任,提前介入處理項目變動等問題。
據了解,實施“預審制”發證后,審批部門從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即可發證。一般重點管理排污單位,較法定時限提速15個工作日;須現場核查的重點管理排污單位,較法定時限提速30個工作日;簡化管理排污單位,較法定時限提速5個工作日。
當前,雅安已有企業通過“預審制”發證,從企業按照預審意見修改完成提交,至正式發證僅用時7個工作日,較法定時限提速38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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