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張厚美
削坡回填土方49.2萬立方米,卸載礦渣264.3萬噸,種植樹木及柳條49.27萬株,修復礦山面積80余萬平方米……位于雅安市寶興縣的鍋巴巖礦區變化喜人:曾經因粗放開采而受損嚴重的山巒溝壑,如今被層層疊疊的新綠所覆蓋,不僅帶來宜居家園,更吸引游客、促進增收。
從“灰色傷疤”到“綠色氧吧”,作為一項綜合施策的系統工程,礦山修復既有賴于從上到下生態文明意識的增強,更需要制度力量的剛性托舉。然而,生態環境問題具有長期性、復雜性,實踐中依然存在有的地方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現象,進而導致源頭把關放松、污染負荷加重、治理時機貽誤等問題。正因為如此,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目的就在于通過牢牢牽住責任落實這個“牛鼻子”,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列出知責明責“任務單”,壓實擔當。生態環保工作涉及面廣、系統性強,常因職責交叉出現“九龍治水水不治”的困境。例如水污染:企業排污岸上歸環保、入河歸水利、生態修復歸林業,權責交叉易生盲區。破解之道,在于抓住“關鍵少數”,壓實責任擔當。《規定》著力構建覆蓋全面、權責一致、獎懲分明的責任體系,突出主要領導、分管領導、部門領導“三類主體”,形成“黨政同責、齊抓共管”的責任閉環。具體而言,黨政“一把手”要提高站位,扛起政治責任,針對重大事項、重點任務,強化組織研究、系統部署、督促推進;分管領導堅決扛起分管責任;業務部門認真履行管理責任,真正做到管發展必須抓環保、管生產必須抓環保、管行業必須抓環保。
繪出履責盡責“作戰圖”,真抓實干。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不僅是一份“責任清單”,更是一張“民生答卷”。正如鍋巴巖礦區在“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指引下,實現從“挖石頭”到“享風景”的華麗轉身,印證了生態保護不是發展的“緊箍咒”,而是轉型升級的“推進器”。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落到實處,一方面,要堅定不移推動發展方式向綠色低碳轉型,在產業結構調整、能源體系優化等關鍵領域攻堅克難;另一方面,要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系統治理提升生態系統質量,狠抓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難題,不斷增強群眾的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劃出追責問責“警戒線”,嚴格監督。一些重大生態環境事件的發生,根源在于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追責不嚴格。制度“長牙”,責任才不會虛化。《規定》強調將落實情況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方面,并列出了5條追責條款,明確從輕、從重追責情形,既劃定了“紅線”,也預留了“空間”,做到獎懲分明。這警示各級領導干部:勿以“發展經濟”為由放松監管,勿以“歷史遺留”為借口推諉當前責任,勿搞“表面整改”“虛假治理”等形式主義,更不可為短期政績破壞生態環境。唯有對損害生態環境的領導干部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實行終身追責,才能確保制度不是“紙老虎”,切實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地生根、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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