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巴中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四川省平昌中學原校長袁發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發揚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建設、項目及教輔教材撥款、校服采購、食堂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袁發揚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巴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袁發揚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巴中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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