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著“清涼”的女模特大喊“沒有XXX,我不脫!”;女子掀開“暴汗服”露出腹部,“潑”出大量汗水;身材壯碩的男模特躺在餐桌上,名為“小鮮肉上桌”……記者近日發現,在眾多住宅樓電梯間,雷人雷語的“辣眼”廣告層出不窮。這些廣告以簡單粗暴的臺詞、夸張的視覺沖擊、循環的高頻播放“強制洗腦”,引起大量居民不適與反感。(3月17日 新華網)
電梯廣告,作為一種新型廣告媒體,集大眾群體與靜態廣告內容近距離有機結合的優勢,彌補了現有主打廣告媒體形式的不足與缺憾,自市場擴大以來,就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在狹小、封閉的空間內,幾十秒甚至十秒的廣告就能收割乘梯者的注意力。在這極其寶貴的時間中,廣告商采用視、聽雙通道方式,對乘梯者進行信息植入,很容易便能達到所謂的宣傳目的。為此,廣告商不惜打“擦邊球”,采取有違公序良俗的方式,在品牌植入宣傳手段上再添一把“火”。
殊不知,往往品牌自身影響力與其社會責任承擔程度息息相關。都知道乘電梯上下樓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是一件單調而乏味的事情,短時間內能做到“不打擾”業主,便是一種善意,而部分企業不顧受眾感受,特別是在公共空間內試圖“一家獨大”,其行為缺乏社會責任心,類似品牌創意也很難在公眾內心立足,這樣的品牌難以贏得公眾的尊重,企業若被公眾打上“假、丑、惡”的標簽,多年積攢的美譽又該如何挽回?
電梯作為人們生活的剛需,廣告植入審查要提升等級,為業主幸福感加一道“防火墻”。據了解,電梯廣告的價格只相當于報紙或電視廣告價格的l/3或l/4;電梯是個封閉空間,廣告被人為破壞的概率較小;電梯間壓縮了人與人之間的情感距離,能夠促使現場人群最快速度地對 “電梯廣告”產生共鳴。目前為止,社區內公用區域廣告投放的審批主要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未來不妨由廣告商申報,相關部門攜手物業公司依據法律法規,與業主委員會共同協商決策,做到你情我愿,摒棄當前存在的利益觀、金錢觀、競標觀。
美好的事物讓人愉悅,丑惡則令人心生厭惡。誠然,看到、聽到,并不代表公眾接受、認同。在電梯廣告植入上,理應出臺具體可行的標準,有針對性地采用一些公益廣告,如乘梯安全指南、防盜指示、防火防病等。始終需要明確的是,僅依靠廣告商行業自律顯然是不夠的,有關部門還需依據《廣告法》,開展一批專項整治活動,依法依規查處、清除違規廣告,積極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并及時處理,徹底鏟除城市文明“牛皮癬”,為公眾創設干凈、文明的“小空間”。(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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