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記者從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獲悉,該鎮某餐飲店因在結賬時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向上取整,多收消費者0.1元,被龍江市監所依法立案調查。
龍江市監所提醒,隨著網絡支付普及,不少消費者對小額數字不再敏感,但“反向抹零”看似只多收幾分、幾毛錢,實則已觸犯法律。
普法:反向抹零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八條同樣明確,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三)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費用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提醒:商家須據實結算
消費者應主動核對
提醒各餐飲、零售、服務行業經營者:
嚴格規范結算方式:應按實際消費金額如實收取,不得以“四舍五入”“系統默認”等理由,在未經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反向抹零”。
落實價格公示責任:所有收費項目須明碼標價,確保價格標示清晰、準確、無歧義。
主動提供賬單核對:消費者結賬前,應主動提供消費明細,供消費者核對結算金額。
及時整改系統設置:收銀系統如存在“四舍五入”或其他可能導致不合理收費的設置,應立即調整為“抹零讓利”(只舍不入)或據實結算。
龍江市監所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過程中請留意結算金額與單據明細,如發現商家存在“反向抹零”或其他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好消費憑證、支付記錄等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核查處置,堅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編輯 | 木夕
來源 |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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