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在張靜初直播間購買過“優思益”產品的網友表示,目前仍未拿到退款,陷入退貨無門的境地。
對此,張靜初在最新發布的視頻中作出回應,稱自己剛從秘魯旅行回來,已看到網友關于“優思益”的相關評論,明確表示當前問題的解決方式仍需通過平臺售后和客服統一處理,同時表達了對網友情緒的理解,并承諾后續會持續關注此事,感謝網友的理解與支持。
然而,張靜初的回應并未平息網友的不滿。不少網友表示,平臺售后渠道早已走不通,消費者在平臺與相關方之間被來回推諉。
對此,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凱律師告訴記者,明星主播的法律責任不存在“不知情免責”。明星在直播間以推薦、證明等形式帶貨,本質上屬于廣告法上的廣告代言行為。不論明星是否明知品牌造假,均須與廣告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推給平臺”并不能切割張靜初的法定責任。張靜初將消費者引向“平臺客服”,試圖將責任轉嫁給電商平臺,這在法律上并不構成有效的責任切割。事實上,在優思益品牌方已陷入“無力售后”的困境下,讓消費者自行與平臺周旋,實質上是將維權成本轉嫁給了消費者。
張靜初,1980年2月2日出生于福建,畢業于中央戲劇學院導演系,女演員。
來源:揚子晚報
編輯 李揚 江秀黎(實習)
責編 王 ? 萌
審核?李逢春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