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消息,4月13日,財政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2026年度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2026年中央財政繼續支持部分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開展相對集中聯片的重點樣板片區建設和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機制建設,進一步突出投資和消費相結合、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相結合,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由“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實現城市高質量發展。
此次工作的范圍為地級及以上城市,共評選不超過15個城市。每?。ㄗ灾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推薦1個城市參評,申報城市需同時滿足一定基礎條件。
此次工作的目標是: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通過競爭性選拔,確定部分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層面整合各類資源,探索建立資金、用地、金融等各類要素保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中央財政對入圍城市給予定額補助。
入圍城市制定城市更新工作方案,統籌使用中央和地方資金,明顯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改善老舊片區人居環境,完善法規制度、規劃標準、投融資機制及相關配套政策,探索城市更新可復制、可推廣的機制和模式。
據介紹,中央財政按區域對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城市給予定額補助。其中:東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8億元,中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0億元,西部地區每個城市補助總額不超過12億元。資金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分年撥付到位。
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入圍城市的重點樣板片區建設和機制建設2個方向:
1.城市更新重點樣板片區建設。
一是城市基礎設施品質提升,包括城市供水、供熱、污水垃圾收集處理、綜合桿箱、停車設施等改造建設。
二是完整社區建設與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包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與便民商業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公共活動場地提升、居住區配套市政設施優化改造等。
三是歷史文化街區、既有公共建筑、公共空間等老舊片區(街區)更新改造及活化利用。
四是利用存量土地和閑置房屋市政設施,補齊民生領域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建設消費型基礎設施等。
2.城市更新機制建設。
一是項目儲備和生成機制。近遠結合、系統謀劃建設項目,可形成的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項目謀劃、儲備、實施時序的方式,城市體檢評估、城市更新專項規劃—片區策劃—項目實施方案的規劃實施體系,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地下管線統籌、城市更新項目儲備庫建設、建設成效后評估機制等。
二是資金安排籌措和行業發展長效機制。建立有利于統籌用好財政、金融資源的機制。財政資金方面,充分運用好國債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其他政府性基金預算、國資預算等,最大程度發揮財政資金效能。金融支持方面,探索優化金融機構信貸支持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同時,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以及有利于行業發展的長效機制,如居民小區二次供水設施專業化運維機制、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運維統籌長效機制、以污水收集效能提升為導向的按效付費機制、完整社區建設運營機制等。
三是用地保障和審批機制。包括盤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存量土地和閑置房屋及市政設施的相關機制,適用于改造類項目的城市更新項目審批制度,城市更新有關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等。中央資金可用于上述三類機制建立過程中的相關支出。
《通知》強調,各城市要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堅決杜絕急功近利、弄虛作假、盲目蠻干、違背群眾意愿不切實際決策,堅決杜絕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政策規劃“翻燒餅”,堅決杜絕項目爛尾閑置和“半拉子”工程。
《通知》全文請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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