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西安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
面向社會公布4起
客運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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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季出行高峰來臨,為保障市民游客出行權益,西安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按照市交通運輸局工作要求,通過強化運力保障、嚴格執法整治、優化便民服務等一系列舉措,全方位織密春運安全防護網,現將近期4起行政執法典型案例面向社會予以公布:
案例一
3月20日晚22時許,非法營運車輛駕駛員鐘某駕駛陜AD****黑色轎車在大雁塔南廣場周邊招攬4名四川廣元籍游客,前往雁塔區某小區。到達目的地后鐘某索要高價運費遭拒絕,雙方隨即發生糾紛并引發沖突。支隊執法人員連夜依法查扣涉事車輛陜AD****。
經查,鐘某未取得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該車輛也未取得出租汽車車輛營運證件,涉嫌非法營運。支隊依法對該車輛采取強制措施,并依據《陜西省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從嚴進行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非法營運車輛未取得營運資質,極易出現高價收費、服務不到位、安全無保障等問題,建議市民群眾選擇正規車輛出行。如遇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問題,可及時撥打市民熱線12345和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12328反映。
案例二
在西安北客站進行執法檢查共查處違規車輛4輛,分別為滴滴平臺2輛:陜UF****(3月5日查扣)和陜ADV****(3月9日查扣)、及時平臺1輛:陜AAU****(3月10日查扣)、鞍馬平臺1輛:陜AAS****(3月11日查扣)。
目前對上述涉嫌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當事人均已立案處罰,對上述平臺涉嫌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違規行為也已進行立案處罰并通報行業。
在辦理平臺違規期間,發現上述滴滴平臺派單的兩名駕駛員有向平臺上傳偽造《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行為,我執法部門已將相關違法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溫馨提示:網約車平臺須嚴格遵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平臺需確保派單車輛具備合法營運資質,違規派單將面臨行政處罰。
案例三
在西安北站查處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向“無證”網約車陜AAJ****、上海賽可出行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向“無證”網約車陜AD5****違規派單等違法行為。
經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平臺名稱:滴滴出行)、上海賽可出行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平臺名稱:賽可出行)涉嫌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已依法對滴滴出行平臺、賽可出行平臺及涉嫌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車輛所有人進行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網約車平臺須嚴格遵守《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確保派單車輛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線上線下車輛信息一致并報備主管部門。
案例四
接市民投訴反映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向“無證”網約車陜ADP68**、陜AAB78**,昆明盛智易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向“無證”網約車陜AAA02**違規派單等違法行為。經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平臺名稱:滴滴出行)、昆明盛智易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平臺名稱:365約車)涉嫌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已依法對滴滴出行平臺、365約車平臺進行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網約車平臺向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派單,違反《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構成行政違法,將被依法處罰。同時該行為會增加平臺民事與安全等方面多重法律風險。
下一步
西安市旅游客運高峰來臨,西安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將持續發力,嚴厲打擊客運市場秩序違規違法問題,全力保障客運秩序安全平穩。
支隊執法人員溫馨提示:乘客朋友出行請選擇有合法營運資質的巡游出租車、網約車、客運班車等交通工具,自覺抵制黑車、無證營運車輛、拼客宰客車輛,切勿輕信“黃牛”攬客、低價拉客等誘惑,避免自身財產安全和出行安全受到侵害。若遭遇違規違法營運、宰客、誘導消費等行為,可及時撥打市民熱線—12345或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28投訴舉報,我們將快速核查、依法處置。
同時,提醒各營運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范經營、誠信服務,杜絕無證營運、違規攬客、疲勞駕駛等行為,共同守護春運平安出行路,攜手營造安全、有序、便捷、溫馨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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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安交通執法
責編 | ?韋世鈺
編輯 | ?車孟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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