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報全媒體記者 李欣璐 王焰
近日,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四川省煙草專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4月10日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法規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此次修訂將著力解決執法實踐中的突出難題,全鏈條打擊涉煙違法行為,為維護全省煙草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據了解,原《四川省煙草專賣管理條例》自2001年施行,2004年僅作過一次修正,距今已20余年。隨著國家層面相關法律相繼修訂,原條例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現行煙草專賣實踐需要和形勢發展變化?!拔覀冊诹⒎ㄕ{研中發現,涉煙違法行為呈現新趨勢:一是產品形態更新,出現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二是銷售渠道翻新,利用信息網絡、自動售煙機等形式違法銷售卷煙的新渠道不斷出現;三是運輸方式轉變,通過物流寄遞企業大批量販運卷煙的情況日益突出。”四川省人大經濟委副主任委員陳清表示,本次修訂堅持“小切口、有特色”的立法思路,著力解決執法實踐中的突出難題,并將條例名稱從“管理條例”修改為“條例”,旨在強化法治與服務并重的煙草治理理念。
“修訂后的《條例》共6章34條,在健全監管協作、強化流通治理、落實國家部署及規范煙葉種植四個方面形成制度亮點?!笔∪舜蟪N瘯üの敝魅螚铌H介紹,《條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建立健全煙草專賣監督管理協作聯動機制和部門間委托執法工作機制;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郵政管理、海關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交和執法協作機制;同時會同市場監管、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對煙草制品衍生品的監管。
針對流通環節亂象,《條例》完善了煙草制品生產、銷售的許可程序,明確禁止銷售走私煙草制品、出口回流國產煙、未繳付關稅而流出免稅店和保稅區的煙草制品,嚴禁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煙草制品,并禁止為上述違法行為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針對利用物流寄遞渠道大量販運卷煙的新情況,《條例》要求執法部門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物流寄遞環節煙草專賣品運輸的監控和溯源管理。
楊闔介紹,本次修訂的核心亮點之一是依法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納入調整范圍。此外,還將加強涉煙類煙產品監管,禁止未經許可生產、銷售含有煙草、煙堿成分的涉煙產品,禁止非法生產、銷售空管煙、茶煙、花煙等外觀形狀、使用方式、主要功能與煙草類似的產品和簡易制煙機械等行為。
四川省煙草專賣局副局長譚新生表示,法規的生命力在于實施。該局將完善配套制度,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司法機關和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海關、郵政管理等部門,健全行刑雙向銜接、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案件移送機制。針對涉煙違法新趨勢,將全鏈條打擊制假售假、走私販私及倉儲運輸等各類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非法電子煙、空管煙、茶煙、花煙等產品,嚴控網絡銷售和寄遞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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