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浙江臺州椒江警方發布警情通報:
4月9日,網傳“臺州一車主駕駛車輛逆行并言語威脅他人”事件,系該局正在辦理的行政案件。
經查,吳某某(男,39 歲)駕駛車輛,在椒江區白云山路逆向行駛,并對向車主胡某某進行言語威脅。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吳某某逆向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并記3分;對其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4月8日,浙江臺州。一保時捷車主開遠光燈照射正常行駛的車輛,之后還違規越線逆向行駛堵路,交警到場后對其勸阻約2分鐘,最終,保時捷車主在駛離視頻車主車旁時,還當著交警面威脅視頻車主:“下次不要被我碰到,絕對把你撞了”。
來源:@椒江公安、瀟湘晨報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黃紫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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