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司法行政系統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質效,黑龍江省司法廳迅速行動,在深入調研、緊密結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實際的基礎上,制定印發了《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行政執法行為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堅持問題導向、實踐導向、效果導向,對司法部《行政執法人員行為準則》進行了細化和具體化,確保清單內容根于實踐、靶向精準。《負面清單》聚焦“執法主體人員與權限、履行法定職責、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客觀事實執法、公正執法、遵守法定程序、文明規范執法、執法服務與導向、廉潔執法、行政執法案卷管理、保密義務”十個關鍵環節,以逐項列舉禁止性行為的方式,為全省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劃定了清晰的行為“紅線”。
《負面清單》明確,全省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活動,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執法為民,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廉潔自律,并自覺對照本負面清單,嚴格約束行政執法行為,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實踐是制度的根基。《負面清單》作為規范全省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行為的底線要求,將與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權責清單有機結合、配套實施,共同構建起“權責清晰、行為有界”的行政執法閉環管理體系,進一步推動黑龍江省司法行政系統執法權力在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軌道上運行。
文章來源 |?黑龍江省司法廳
編輯 | 夏好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