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日報消息,4月3日,按照公安部指揮部署,在我駐外使館和境外相關執法部門的大力協助下,遼寧公安機關將潛逃近十年之久的涉嫌貸款詐騙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從境外押解回國。
2014年4月至12月期間,王某某以其經營的公司名義,通過提供虛假業績報表、虛假購銷合同等方式向銀行騙取貸款1.04億元,給銀行造成損失3000余萬元,后潛逃境外。
王某某外逃期間,公安機關堅持不懈開展境外追逃工作,及時向相關國家和地區提出追逃請求。3月29日,王某某被境外執法部門抓獲,并于4月3日被押解回國。
今年以來,包括王某某在內,遼寧公安機關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成功勸返、緝捕多名曾潛逃在外的涉金融領域犯罪嫌疑人,有力打擊涉詐等金融領域犯罪。
此前報道
3月25日,涉嫌騙取貸款超6.6億元的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潛逃境外三年后,被遼寧公安機關押解回國。
報道稱,張某是今年以來,繼沈陽李某國、朝陽趙某偉后,遼寧公安機關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成功勸返、緝捕的第3名潛逃境外的涉金融領域犯罪嫌疑人。
遼寧公安機關正告相關犯罪嫌疑人,對于真誠悔罪悔悟、主動回國投案、積極配合工作的,將依法從寬處理;對于不知悔改、拒不配合、負隅頑抗的,將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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