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 川觀新聞自貢觀察 羅偉
作為享譽全國的美食名片,自貢肉兔產業規模驚人:年消耗肉兔超1億只,規模化養殖率達50%以上。從龍頭企業到家庭農場,從飼料供應到餐桌美味,這條產業鏈上活躍著無數默默耕耘的身影。近日,自貢市自流井區法院舒坪法庭審結了一起涉兔飼料貨款買賣合同糾紛。案子不大,卻關乎鄉村產業經營中的信任與規則,為鄉村生意場劃清規矩與方圓。

店主老李在舒坪經營飼料經營部二十余載,靠著貨真價實和熱心腸,成了周邊養殖戶心中“信得過”的老店主。多年積攢的口碑,是他在鄉間立足的“金字招牌”。
2024年7月,鄰村一家新辦的家庭農場打來電話訂購兔飼料。按照鄉村熟人社會的慣例,“先供貨、后結算”,老李陸續送去幾車飼料,可約定的貨款卻遲遲未到賬。幾番溝通下來,對方都以“飼料質量問題導致兔子死亡”為由拒絕付款。最終,雙方協商未果。老李向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在梳理案情時注意到,該案涉及鄉村小微經營中常見的信用交易與證據缺失問題,具有典型意義。庭審中,老李提交了送貨單、微信聊天記錄等交易憑證,用以證明供貨事實及催款過程。被告雖主張飼料存在質量問題,但未提供有效證據予以佐證。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之間已形成事實上的買賣合同關系,原告已按約履行供貨義務,被告未按期支付貨款,構成違約。在逐筆核對交易事實與證據后,法院判決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支付所欠飼料款及相應違約金。
判決作出后,承辦法官并未止步于結案,而是主動向被告進行釋法說理,圍繞違約責任、信用價值及鄉村經營中的契約意識進行溝通。最終,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被告主動聯系法院與原告,全額履行了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
在自貢,肉兔產業已串聯起飼料供應、養殖生產、加工銷售等完整鏈條。產業鏈中既有經營多年的老店,也有新進入場的家庭農場和返鄉創業者。本案的審理與執行,從司法層面明確了交易中的契約責任,也為鄉村產業中的小微主體提供了法律預期。
法院通過個案裁判與判后釋法,既保障了合法經營者的權益,也促使交易雙方重新審視信用在鄉村經營中的基礎性作用。賬目清、規矩立,經營者方能安心,鄉村產業的鏈條方能持續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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