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怎么申請?
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看這篇就知道!
工傷認定由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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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所在用人單位
工傷保險遵循雇主責任原則,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承擔首要的工傷申報義務。
申報時間限定為
事故傷害發生
或者職業病被確診后的30日內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適當延長申請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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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
以及工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
申請時限為事故傷害發生之日
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受傷職工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難以親自辦理時,工傷職工的近親屬,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為工傷認定申請的主體。
溫馨提示
職工受傷后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避免因超過1年的工傷認定申請期限而導致無法認定為工傷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
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認定有時限嗎?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需要指出的是
工傷認定時限的起算時間為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即申請人按規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請材料之日。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應從材料補齊之日起開始計算。
工傷認定決定應多久送達?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
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
將《認定工傷決定書》
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
和該職工所在用人單位
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本期編輯:張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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