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李媛莉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部門聯合發布《成都市人才優租行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通過優先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及發放租金補貼,為市級A類-F類,共六類人才提供安居支持。
根據《細則》,成都市市級A、B、C、D、E類人才,及“縣市新城”(簡陽、都江堰等8區市縣)認定的F類人才,租住符合條件區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可享受累計不超過36個月的規定面積、比例的租金補貼。
具體標準為:A、B類人才補貼比例100%,C類70%,D、E類及符合條件的F類50%。租金補貼面積上限為50平方米。實際租住建筑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的,按實際面積計算補貼;超過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計算補貼。
政策明確,申請人需通過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務平臺申請租賃碼,經系統核驗后獲得有效期1年的配租資格。租金補貼采取“先租賃后補貼、年度一次性發放”方式,由區(市)縣發放至申請人指定個人銀行賬戶。
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市已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2.6萬套(間),投入運營約7.8萬套(間)。此次《細則》的出臺,將進一步完善“租購補”并舉的人才安居體系,為成都吸引和留住高層次人才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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