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趙女士是一名舞蹈主播,2022年,她與成都一家MCN機構簽署了一份為期三年的合作協議,由機構支付給她7萬元的簽約費,并且雙方對之后的合作形式、直播內容、直播時長等也都做了約定。
然而,合作過程中,MCN機構運營人員多次要求其嘗試“擦邊”內容,指導跳“性感、幅度大的舞蹈”,并教唆她以此引導觀眾刷禮物。趙女士賬號多次被封禁,且自2023年4月1日起完全停止直播。機構因此將她告上法庭,以其擅自停播違約為由,要求返還簽約費,并支付高額違約金及律師費。
記者獲悉,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成都互聯網法庭)對該案作出判決,判決趙女士返還簽約金,駁回機構的高額違約金請求。
簽約合作三個月后
女主播直播時長未達標并擅自停播
2022年7月,成都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年輕舞蹈女主播趙女士簽訂了一份為期三年的《合作協議》,約定由公司為其提供直播平臺支持、短視頻拍攝、人氣打造等全方位運營服務,并支付了7萬元簽約金。
該協議明確要求趙女士每月直播天數不低于25天,每日時長不低于5小時,月總時長不低于135小時。
然而,合作不到一年,趙女士的直播表現便頻頻未達標。據公司方面統計,除2022年11月外,趙女士其余月份均未完成合同約定的直播時長,且自2023年4月1日起完全停止直播。公司多次通過微信群發送警告函,要求其繼續履約,但趙女士未予配合。
于是,在2023年,這家MCN機構因此將趙女士告上法庭,以其擅自停播違約為由,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合作協議》,要求趙女士返還簽約金、違約金和律師費在內近30萬元的費用。
主播自述停播原因:
公司誘導擦邊直播導致賬號被限流
面對公司的違約指控,趙女士方面則提出了不同的說法。她說,自己是古典舞方向的主播,但在合作過程中,公司運營人員多次引導其進行“擦邊”直播,建議其穿著顯身材、跳幅度更大的舞蹈,甚至引導用戶通過刷禮物獲取私密互動。
趙女士稱,合作中,MCN機構運營人員多次要求她嘗試“擦邊”內容,指導跳“性感、幅度大的舞蹈”,并教唆她以此引導觀眾刷禮物。這種低俗直播導致趙某的賬號多次被平臺封禁。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趙某嘗試與機構協商解約。
她還提交了與運營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顯示對方曾建議她“放下一切,把親朋好友先拉黑”“穿點顯身材的”等內容。趙女士認為,正是公司的引導行為導致其賬號受限,進而無法履行合同義務。
法院查明:
雙方對合同解除均有過錯
法院經審理查明,趙女士在2022年10月后直播時長持續未達標,且自2023年4月起完全停播,構成違約。但同時也查明,原告運營人員在直播內容指導中存在明顯的低俗引導行為,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公序良俗,擾亂了直播行業秩序。
法院指出,直播演藝類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趙女士以停播行為明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原告主張解除合同應予支持。但考慮到雙方對合同解除均有過錯,且原告運營行為本身存在不當引導,法院認為不宜支持其違約金訴求。
最終,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被告趙女士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原告簽約金70000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包括20萬元違約金及6000元律師費。
法官說法:
經營活動須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線
案件主審法官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孫向霞告訴記者,該案是司法對MCN機構與主播之間“擦邊”直播行為給予否定性評價的典型案例。判決為所有從事內容創作的機構和個人劃出了一條清晰的法律紅線:經營活動不能只看商業利益,更必須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線。
MCN機構作為內容運營方,負有管理和引導責任,若為博取流量誘導主播進行低俗直播,不僅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其基于這種違法行為所主張的合同權利,也必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這起案例警示所有網絡從業者,只有堅持正確的價值導向,以優質內容取勝,才能在健康的行業生態中獲得長久發展。
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這是評價民事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準則。該案中,MCN機構作為專業的運營方,負有對主播內容進行正向引導的法定義務和合同責任。然而,該機構運營人員不僅未能盡責,反而主動誘導趙某進行低俗、擦邊直播,擾亂了健康的網絡直播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雖然趙某單方停播的行為也不符合約定,但考慮到她是因拒絕繼續從事低俗表演而選擇停播,具有一定合理性。因此,法院僅判決其返還已獲得的簽約費。未對MCN機構主張的高額違約金和律師費予以支持。這一裁判結果,既依法維護了合同關系的嚴肅性,更向社會傳遞了“違法背俗行為不受保護”的鮮明態度。
編輯 李 ? 揚
責編 李一丹
審核 楊 ?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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