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新媒體平臺的興起,包括戲曲在內的舞臺藝術,其傳播方式也在不斷重塑。部分演出片段經由社交媒體廣泛傳播,獲得很高的關注度,甚至形成片段“爆火”的現象。這些片段多經過了剪輯、加速、放大或重新配樂等技術處理,主要突出節奏快、沖突性強、觀賞度高且對上下文語境依賴性較低的瞬間,在極短的時間內俘獲觀眾注意力,積聚可觀的流量。這一現象促使我們思考,短視頻片段“爆火”是否足以承載整部作品的藝術價值?能否直接等同于整出戲的成功?對這一問題的回答,不僅關乎對具體作品評價,更影響著對戲曲藝術本體價值的認知及其長遠發展的路徑選擇。
從藝術本體視角來看,短視頻片段“爆火”與整出戲成功有著本質區別。戲曲完整價值的實現,需要關注三組核心關系。首先是“技”與“戲”的關系。戲曲表演以程式為基本的技術單位,演員在規定情境中,把若干程式組合、變形與運用,并賦予劇種、流派乃至個人風格。“爆火”片段往往聚焦于“技”的展示,如若技術展示與戲劇內涵彼此脫離,則易滑向單純炫技的傾向。其次是“點”與“線”的結構關系。一部完整的戲劇猶如一條“線”,能夠將片段中的技巧點、情緒點與其他內容串聯成起承轉合的有機整體。戲曲演出的連貫性與即時性使得每一場演出都是一氣呵成、不可復現的藝術現場,構成了其獨特的吸引力。最后是“文學性”與“表演性”的關系。優秀戲曲作品往往具有深厚的文學價值,其結構嚴謹、文辭精妙,值得案頭細讀,亦能引人思考。爆火的片段往往是對“表演性”的截取與放大,在客觀上忽視甚至遮蔽了文學性,戲曲的“可看”與“可聽”易傳播,而其“可品讀”的文學神韻卻難以追求。
若將片段“爆火”簡單等同于藝術成功,可能存在多方面的隱憂。第一,過度片段化可能導致戲曲藝術的呈現趨于扁平,一些經典劇目被簡化為“梗”或“看點”,某些表層標簽易固化為公眾對戲曲的片面認知。第二,在創作層面,若過分追求“名場面”或“奇觀”的制造,劇本的文學根基與舞臺藝術的整體性和綜合性有可能被弱化;如果傳播效果成為核心考量,那么那些需要長時間沉淀與打磨的創作模式將面臨更大壓力。第三,對觀眾而言,長期習慣于碎片化內容的接受,可能會降低其審美耐心與深度欣賞能力。
回望戲曲發展史,對片段的聚焦并非新興現象。明清時期興起的折子戲,就是從全本戲中摘選情節相對完整、表演尤為精粹的單折或數折,形成可獨立演出的單元。這本質上是在時代變遷中,由藝術家與觀眾共同推動的一種適應性調整。從全本到折子,再到當下的視頻片段,其間確乎存在某種延續的邏輯,即皆致力于將最精華、最具吸引力的部分予以展示。這一傳播形式在推動戲曲“出圈”“破壁”方面的積極作用不容忽視,但如何避免使對流量熱點的追逐取代對藝術本體的堅守,防止當下的片段生產機制消解如同折子戲那樣生成經典的可能性,已成為我們在數字時代必須面對的課題。
因此,我們不能將短視頻片段的“爆火”簡單等同于整出戲的成功,但需要把每一次“爆火”都視為一次珍貴的契機。當流量涌入時,應當致力于搭建從片段通向整出戲的橋梁。這首先要求作品本身能“接得住”觀眾的期待,以高質量、高完成度的舞臺呈現,使觀眾產生不虛此行乃至超出預期的審美滿足。同時,主創團隊需要主動提供深度解讀與背景導覽,對劇目內容、藝術特色等進行清晰闡釋,引導觀眾建立更為完整的認知。我們既需要懂藝術的傳播,也需要懂傳播的藝術,對專業傳播的學習是傳統藝術連接當代公眾的必修課,在警惕流量指標凌駕于藝術標準之上的同時,在技與藝、點與線、文學與舞臺之間維持清醒的平衡。
片段的“爆火”如同一顆種子,而種子能否生根發芽,取決于戲曲生態是否為之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保持質量的作品、清醒健康的評價體系、耐心的觀眾培育等。同時,我們也期待觀眾從被驚艷的“點”,更多地走向綿延的“線”、探索廣闊的“面”。戲曲自古以來便是觀演互動的藝術,觀眾的每一次深度參與,都在為戲曲藝術注入新的理解與生機。
編輯 | 李宙馳
審核 | 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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