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聯合公安經偵部門,依法查處陜西盛明宏盛能源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經查,該企業通過非法變票牟取利益,涉及接受、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032份,價稅合計1.9億元。國家稅務總局西安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對該公司上述行為定性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并已進入司法程序。
進銷不符,數據研判鎖定變票嫌疑
檢查初期,根據協查線索,檢查人員通過金稅系統對陜西盛明宏盛能源有限公司基礎信息、申報納稅數據、發票流向等信息進行歸集分析,發現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該企業在短時間內取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皆過億元,蹊蹺的是,其中相當一部分發票里,進項貨物名稱為混合醚、異庚烷、高沸點芳烴溶劑等,銷項貨物名稱為生物柴油、普柴,上下游開票品名不符,且該企業為商貿企業,無加工能力,不可能將化學原材料加工為燃油產品;同時,也并未在企業財務賬冊中發現加工發票,有悖常規經營情況,因此檢查人員分析該企業可能涉嫌變票。
為進一步核實疑點,檢查人員實地查訪,并通過多方聯絡找到實際負責該企業經營業務的關鍵人員進行突擊詢問。在檢查人員的系統調查下,該企業關鍵人員陳述了該企業從上游取得、向下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業務的具體違法行為,并向檢查人員提供了相關的銀行卡賬號。
稅警協作,查手法理資金還原全貌
根據案情,西安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聯合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成立專案組開始深挖檢查。
為了保證案件一舉偵破,稅警聯合專案組放棄春節休假,先后前往河南、湖南和山東等11個省市進行秘密外調工作,于2024年2月底將一名關鍵涉案人員從山東押解回西安調查,其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24年3月另一名關鍵涉案人員也在山東被警方成功控制。
根據相關證據和供述,專案組查實,陜西盛明宏盛能源有限公司在沒有實際生產經營情況下,通過編造合同、虛構交易、資金回流等方式,向下游虛開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每噸成品油從中獲利20元“開票費”;此外,通過偽造銀行流水,每噸成品油額外收取5元的“好處費”,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犯罪鏈條。
證據確鑿,虛開終將面臨法律嚴懲
經過清分數據線索、厘清銀行流水,該企業通過虛構業務、偽造交易憑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事實終于無可辯駁。2021年至2022年,該企業在沒有真實業務發生的情況下,向下游31家公司開具1011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9448.87萬元;同時取得上游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抵扣21份,價稅合計9595.85萬元。相關涉案人員通過違法犯罪手段牟利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據此,西安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于2024年8月依法對陜西盛明宏盛能源有限公司作出稅務處理決定,認定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將該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目前,公安部門已搗毀陜西省西安市及山東省東明縣犯罪窩點各1處,批準逮捕涉稅犯罪嫌疑人3人。
來源:西安稅務
責編 | ?王 ? 皓
編輯 | ?崔睿娜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聯系電話028-86968276】
